各位家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申办2018学年困难认定和秋学期政府资助经费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生活俭朴的本市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读儿童;
3.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园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3.残疾儿童;
4.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子女;
5.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
6.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儿童(含父母残疾或患重大疾病、亡故、失业、单亲并收入低,家庭总收入低等).
三、资助标准:
按合格幼儿园春学期收费标准资助。
四、申报办法:(申办学生或家长向班主任口头申请后,需填表并提供完整材料)
如幼儿园在籍在读儿童家庭至亲人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020元的,拟申办2018学年困难认定和本学期政府资助经费,9月20日(下周四)前,该儿童家长可联系所在班的班主任领取《困难认定和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于9月24日前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完成签章后递交,并根据各自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递交各类对应证明材料原件(具体需附材料分类见反面附表)。
武进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武进区 幼儿园
2018年9月11日